胡叶凤律师,中共党员,执业于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为泽大二级合伙人,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平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客户... 详细>>
律师姓名:胡叶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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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对物业管理不满意 开发商炒了前期物业
作者:平湖法院 发布日期:2015-05-17 点击:340
新蓝网讯 这阵子,居住在平湖市区某小区的业主们都感到很高兴。因为在开发商的努力下,经过平湖市法院的多次调解,终于把物业公司给炒了,小区即将由新来的一新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据了解,开发商把自己聘请的物业公司炒掉,这在平湖还是第一次。
沈先生家就在这个小区。当初买这个小区里的房子,主要看中的是它的地理位置,以及高较的性价比,当时倒没有过多地考虑物业这一块。因为在他看来,城市里的小区物业都差不多,不会差到哪里去。
但随着入住到这个小区,沈先生开始发现,这里的物业真是不咋地:工作人员精神面貌差、对小区里环境上的管理很不到位。业主就此向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反映问题时,工作人员态度也不好,解决问题总是一拖再拖。
这是一个大盘,从2013年开始,越来越多的业主开始入住,业主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显现出来。由于该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们只能找开发商解决此问题。开发商找到物业主管部门,请求解决。平湖物业管理部门调查后也向该物业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但效果甚微。无奈之下,去年六七月份,部分业主联名要求更换物业公司。
开发商对业主们反映的问题也很重视。他们经过调查发现,小区管理混乱,人员配置不到位,服务质量与约定的不符合,没有按当初招投标时的内容进行执行。于是,为了业主考虑,开发商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请物业公司退出。
但物业公司并不愿意就此退出。物业公司认为自己管理的还可以,各方面也比较正规,不愿意解除合同。
因此,调解工作除僵局。经再三取证,在法官的3次调解之下,物业公司最终愿意解除合同。根据调解约定,双方涉及的费用该退的退,该补的补,等所有经济问题解决之后,物业正式退出小区。(通讯员 游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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