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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中共党员,执业于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为泽大二级合伙人,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平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客户...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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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胡叶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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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刑事律师:聚众斗殴罪怎么判

聚众斗殴罪

1.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以上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2.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造成一人轻微伤的,增加二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每造成一人轻伤的,增加六个月至九个月刑期;

3)聚众斗殴双方人数五人以上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单方人数十人以上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 纠集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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