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叶凤律师,中共党员,执业于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为泽大二级合伙人,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平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客户... 详细>>
律师姓名:胡叶凤律师
手机号码:1886838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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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304201611284602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平湖)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座东梯9楼
《刑法修正案(十一)》
立法历程
2020年6月28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30条,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和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加强企业产权刑法保护,强化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对污染环境罪的惩处力度。
2020年7月3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0年10月13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进行二次审议。二审稿进一步完善金融犯罪规定,对刑法有关洗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单位集资诈骗等规定作出修改补充;修改完善涉未成年人犯罪相关规定,包括拟降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两个方面;修改补充了冒名顶替、跨境赌博、有关兴奋剂违规等方面的犯罪规定等。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草案二审稿进一步织密法网保护公民权益,通过相应条款的修改完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20年10月21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0年12月26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1年3月1日
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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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
新旧条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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